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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违法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我市正值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加之清明节临近,火情高发易发,为进一步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增强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情发生,现将我市违法违规野外用火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当前我市正值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加之清明节临近,火情高发易发,为进一步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增强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情发生,现将我市违法违规野外用火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胡某福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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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寿阳县平头镇南沟村发生火情。经查,火情由南沟村王金庄小组胡某福违法用火清理河道荒草引发。平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当事人胡某福罚款3000元,扣除南沟村书记绩效工资2000元;平头镇纪委对南沟村包村干部、包片干部及村书记分别约谈,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02晋中市榆社县北寨乡赵某英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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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榆社县北寨乡郜村发生火情。经查,火情由郜村西沟村民赵某英违法野外用火焚烧秸秆引发。北寨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当事人赵某英罚款3000元,解聘郜村护林员;北寨乡纪委给予郜村村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03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陈某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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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7日,太谷区范村镇前庄村附近发生火情。经查,火情由当事人陈某在范村镇前庄村32区现场工作时抽烟,将烟头扔入杂草中引发。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陈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04其他县(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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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平遥县东泉镇圪塔村张某某野外露天焚烧秸秆,拘留5日、罚款100元;2023年3月9日,祁县东观镇南团柏村王某才野外露天焚烧秸秆,行政罚款500元;2023年11月1日,左权县桐峪镇粟城村刘某强野外吸烟引发火情,行政罚款1000元;2023年12月5日,昔阳县皋落镇西沟村王某卫野外露天焚烧秸秆,行政罚款200元;2024年3月12日,榆次区乌金山镇高壁村赵某野外露天焚烧秸秆,行政罚款500元。

上述8起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案例,警示着我们在火源管控方面还存在漏洞。当前我市春耕备耕等农事活动由南至北逐步展开,加之清明节将近,返乡祭祀人员激增,野外用火隐患进一步加大。各县(区、市)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从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教训,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以更严的手段、更实的举措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要进一步严格火源管控,切实看住人、守住卡、防住火,确保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平稳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