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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非法违法采矿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维护我市良好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遏制私挖滥采、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强化矿产资源执法工作,现将3起非法违法采矿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晋中市昔阳县王某明等人非法开采河渣(砂砾土原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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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5日,昔阳县公安局发现王某明等人在其承包的孔氏村“阳河滩”修建下沉式大棚,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非法开采河渣(砂砾土原料)。经晋中市昔阳县公安局立案调查,王某明等人非法开采砂砾土原料量及破坏量65546吨,破坏砂砾土原料价值786552元;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达到追刑标准。2024年1月22日,昔阳县公安局已将该案移送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02晋中市灵石县唐某云、史某丰在段纯镇张志沟东沟盗采煤炭资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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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上午,灵石县自然资源局发现段纯镇张志沟东沟有露天采煤的痕迹。经灵石县公安局和灵石县自然资源局联合调查,唐某云、史某丰于2023年11月13日凌晨0时许进入段纯镇张志沟东沟实施盗采煤炭资源,盗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于11月13日凌晨4时多结束盗采。根据灵石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的每吨370元,核定非法采煤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621341元,已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达到追刑标准。灵石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侦办,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云(已刑拘),但主犯史某丰闻风潜逃,后公安机关辗转多地于2024年3月14日凌晨将其抓获归案。目前该案正由公安机关办理当中。

03晋中市寿阳县武某赟、朱某、郝某生在解愁乡方山村董家村小组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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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寿阳县自然资源局接到举报,有人在解愁乡董家村非法开采铝矾。经寿阳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武某赟、朱某、郝某生在解愁乡方山村董家村小组非法采出铝土矿总量为644吨,寿阳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显示,铝土矿每吨263.33元,非法开采铝土矿资源价值为169585元,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达到追刑标准,寿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8月21日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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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3起非法违法采矿案件中,犯罪分子受利益驱使,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受到国家法律严肃追究,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各县(区、市)党委和政府要更加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通报案件中汲取经验,切实履行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主体责任,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以更严格标准、更高要求、更强硬手段持续推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持续维护全市矿业开发秩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