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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央环保督察第83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第83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晋中市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全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约为14亿吨左右,其中煤矸石9.2亿吨。工业固体废物乱堆乱弃问题多见,群众反映强烈。

二、整改目标

提升综合利用效率,推进堆存场所生态恢复治理,整治工业固体废物乱堆乱弃问题。

三、整改措施

1.专项整治。

开展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占地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占地行为。           

2.生态恢复。

对存在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在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范围、堆渣情况、损毁土地情况、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等清查基础上,针对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治理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专项整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反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相关领导多次亲临现场督办,并出台了《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市自然资发〔2021〕23号文件)、《进一步开展排查整治煤矸石违法占地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资办发〔2022〕18号文件)、《关于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违法占地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发〔2023〕17号文件)等相关整改方案,有力推动了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进度。

2021年至2022年,我市共排查出煤矸石违法占地案件23起。其中,对8起煤矸石违法占地行为全部立案查处,共计罚款75.91万元; 对12起煤矸石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剩余3起不涉及耕地已自行全部复垦到位。具体为:和顺县共排查出煤矸石违法占地案件16起,对1家违法占地企业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57.15万元,现该企业已取得农转用审批手续。对12家煤矸石违法占地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其所占用土地不涉及耕地,均已按照环保治理要求复垦到位。剩余3起不涉及耕地相关企业已自行复垦到位;寿阳县共排查出煤矸石违法占地案件7起,对该7家煤矸石违法占地的企业全部立案查处,共收缴罚款18.76万元,均依法处置。

2023年我局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煤矸石 )违法占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局按照通知,深入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违法占地的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记入台账,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经各县(区、市)局排查上报,均未发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违法占地行为。

2.生态恢复。

寿阳县立案查处的7家煤矸石违法占地企业共涉及土地面积32.93亩,县自然资源局同时责令限期整改,现已全部复垦到位;和顺县违法占地查处16起,其中立案查处的1家企业涉及土地面积33.98亩,现已取得农转用审批手续。其余15家企业,所占用土地不涉及耕地,均已按照环保治理要求复垦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1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牛登峰

固定电话:0354-3200515 

  电子邮箱:jczd512@163.com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