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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gtj-0001-0078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2-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王隆)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王隆:因保管不善,将晋(2022)晋中市不动产权第00548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隆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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