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区|太谷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来源: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2月6日,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