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晋中市太谷区烈士陵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5〕382号)精神,妥善解决晋中市太谷区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晋中市太谷区烈士陵园使用的庞家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了权属调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晋中市太谷区侯城乡田家渠村(庞家庄自然村)
用地单位:晋中市太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土地面积:4296.92平方米(6.45亩)
土地用途:殡葬用地(用于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所有权性质:庞家庄村农民集体所有
历史沿革:该陵园作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安排2012年散葬烈士设施迁建修缮保护任务的通知》(晋民发〔2012〕74号)于2015年筹建,同年9月竣工,作为烈士纪念设施沿用至今,土地实际用途未发生改变。核心设施包括门楼、英烈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广场、纪念长廊和烈士墓。
二、 权属调查结果
经核实,该宗地权属来源清晰,历史沿用事实清楚,土地范围明确,未发现涉及该宗地的权属争议。晋中市太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该烈士陵园的管理单位,申请确认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公告期限及异议受理
本次公告期为15个自然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间,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本公告内容持有异议,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报请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晋中市太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联系方式:0354-6223788
联系单位: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108国道西4号
特此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