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第15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第15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整改办《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2年,市城区空气质量出现较大反弹,综合指数同比上升6.6%,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减少7.7%,6项污染物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增加24.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增加19.4%。截至2023年底,晋中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2天,排名全省末位。
二、整改措施
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夏季臭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实施重点工业源深度治理、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和散煤清零工作,加强扬尘污染、秸秆禁烧和移动源管控。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高位推动。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要求在全市林地、草地及其边缘300米范围内采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野外用火行为、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和加大巡查巡护力度等具体措施,确保秸秆禁烧等管控到位,排查到位。提请市级总林长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二是强化指导。印发《关于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夏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行文指导各县(区、市)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印发《晋中市2024年春防特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晋中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个环节,有效防范林区和林缘地带焚烧秸秆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联合市森防办、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焚烧秸秆等违规农事用火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7日,共10天)向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
联 系 人:王 伟
固定电话:(0354)3200522
电子邮箱:jzstxf@163.com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