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中开土告字(2018)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晋中开土告字(2018)1号

经晋中市人民政府和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1、GK2018-1号宗地位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机械园3号路北侧、机械园2号路南侧,土地出让面积42320.22平方米(合63.4803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介于0.8与2.5之间,建筑密度介于30%与60%之间,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6米—4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园区建设管理部晋开规设字〔2017〕29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2435万元,增价幅度65万元,竞买保证金2435万元。

2、GK2018-2号宗地位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蕴华西街南侧、机械园4号路北侧,土地出让面积19673.32平方米(合29.5100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介于0.8与2.5之间,建筑密度介于30%与60%之间,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6米—4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园区建设管理部晋开规设字〔2017〕27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1135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竞买保证金1135万元。

3、GK2018-3号宗地位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蕴华西街北侧、机械园3号路南侧,土地出让面积42507.17平方米(合63.7607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介于0.8与2.5之间,建筑密度介于30%与60%之间,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6米—4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园区建设管理部晋开规设字〔2017〕28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2445万元,增价幅度65万元,竞买保证金2445万元。

4、GK2018-4号宗地位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迎宾西街南侧、机械园2号路北侧,土地出让面积34277.40平方米(合51.4161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介于0.8与2.5之间,建筑密度介于30%与60%之间,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6米—4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园区建设管理部晋开规设字〔2017〕30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1975万元,增价幅度55万元,竞买保证金1975万元。

5、GK2018-5号宗地位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杨盘村养殖场北侧、规划路西侧,土地出让面积13848.52平方米(合20.7728亩),宗地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容积率介于0.8与2.0之间,建筑密度介于30%与60%之间,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6米—2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园区建设管理部晋开规设字〔2017〕33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8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竞买保证金800万元。

6、GK2018-6号宗地位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榆太交界东侧、燃气学校西侧,土地出让面积18632.07平方米(合27.9481亩),宗地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容积率介于0.8与2.0之间,建筑密度介于30%与60%之间,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6米—2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园区建设管理部晋开规设字〔2017〕32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107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竞买保证金1070万元。

7、GK2018-7号宗地位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路东侧、龙湖大街南侧,土地出让面积46603.34平方米(合69.9050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10%,住宅90%),容积率介于2.0与3.5之间,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1米—10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园区建设管理部晋开规设字〔2017〕21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

本宗地起始价195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竞买保证金19500万元。

8、GK2017-12号宗地位于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迎西南一号路北侧、韩村路东侧,土地出让面积28935.91平方米(合43.4039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15%,住宅85%),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1米—7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开规设字〔2017〕13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

本宗地起始价1009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90万元。

9、GK2015-8号宗地位于晋中开发区纬四街北侧鸣李段,土地面积10665.56平方米(合15.9983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介于1.5与3.0之间,建筑密度介于15%与40%之间,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0米—45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开规设字〔2015〕11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40年。

本宗地起始价24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4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宗地设有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12日8时至2018年2月27日10时到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8时至2018年2月27日1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10时。 

挂牌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8时至2018年3月1日10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2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晋中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晋中市民之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公告期间由申请人自行对宗地现场勘踏;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的政策法规分别由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土地分局、开发区园区建设管理部、开发区产业规划与创新发展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开发区办公楼北602房间)

联系人: 王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4-3368707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