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土地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中开土告字(2017)3号)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晋中开土告字(2017)3号
经晋中市人民政府和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1、GK2017-13号宗地位于晋中开发区迎宾西街以北、东环西路以西,土地出让面积20382.16平方米(合30.5732亩),宗地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介于2.2与3.5之间,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1米—7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开规设字〔2017〕14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124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
2、GK2017-14号宗地位于晋中开发区河东街以北、低碳谷路以西,土地出让面积13338.81平方米(合20.0082亩),宗地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介于2.0与2.5之间,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1米—4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开规设字〔2017〕15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81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竞买保证金650万元。
3、GK2017-15号宗地位于晋中开发区纬十二街以北、综合通道以西,土地出让面积21119.85平方米(合31.6798亩),宗地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介于2.0与2.4之间,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1米—4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开规设字〔2017〕16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128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竞买保证金1030万元。
4、GK2017-16号宗地位于晋中开发区纬十二街以南、综合通道以西,土地出让面积54511.82平方米(合81.7677亩),宗地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容积率介于1.5与2.5之间,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1米—4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开规设字〔2017〕18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50年。
本宗地起始价3310万元,增价幅度80万元,竞买保证金2650万元。
5、GK2016-29号宗地位于晋中开发区化章街以南、规划东二路以东,土地出让面积41690.83平方米(合62.5363亩),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约12.20%、住宅约87.80%),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空间尺寸控制在-11米—40米之间,其它规划设计条件须满足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开规设字〔2016〕26号规划设计条件之规定;宗地土地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
本宗地起始价7440万元,增价幅度60万元,竞买保证金744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宗地设有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25日8时至2018年1月4日10时到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8时至2018年1月4日10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10时。
挂牌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8时至2018年1月8日10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月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晋中开发区土地分局会议室(开发区办公楼北612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公告期间由申请人自行对宗地现场勘踏;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的政策法规分别由晋中开发区管委会、晋中开发区土地分局、开发区招商局和晋中开发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开发区办公楼北602房间)
联系人: 王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4-3368707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