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转让公告(晋中矿转告字〔2017〕第 06 号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转让公告
晋中矿转告字〔2017〕第 06 号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将灵石县马和通发沙厂采矿权以协议方式转让与灵石县兴隆砂石有限公司,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许可证号:C1******2009037130007782;
(二)采矿权人:灵石县马和通发沙厂;
(三)注册地址:灵石县马和乡曲陌村;
(四)矿山名称:灵石县马和通发沙厂;
(五)经济类型: 私营独资 ;
(六)有效期限:自2014年9月8日至2017年12月8日;
(七)开采矿种: 建筑用砂 ;
(八)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
(九)发证机关:晋中市国土资源局;
(十)矿区面积: 0.1504平方公里;
(十一)矿区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X Y
1,4077071.21,37581360.87
2,4077201.22,37581680.87
3,4076851.22,37581930.87
4,4076681.22,37581660.87
开采深度为:1458米至1398米标高。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由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主要载明内容:
企业名称:灵石县马和通发沙厂;
法定代表人: 王钧 ;
企业类型: 私营独资 ;
发证机关:灵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依据受让方提供的由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主要载明内容:
企业名称:灵石县兴隆砂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月兴 ;
投资人:曹金兰占90%,王星彤占10%;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机关:灵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四、公告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7月21日。
五、重要提示
(一)相关资料均由转让方、受让方提供。
(二)公告期内对转让矿权有异议的,请拨打电话0354-3203022或以书面材料形式送到晋中市政务大厅晋中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市民之家三楼)。书面材料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意见和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