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的格式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方法论释义

  保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产权证书的格式应为数字化且云上可共享

工作基础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不动产权证书》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不动产登记证明》两项标准对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权证书附图(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的文档格式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应采用OFD数字化存储,而非PDF格式。实践中,我国1900多个市县已颁发3.3亿多本不动产电子证照。北京上海重庆等多地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数据库,并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云上存储在线编辑,产权登记和地籍信息的数字化存储在DB测评中已得到世行认可。

  1.《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不动产权证书》第7.1节证照文件要求“a)电子证照文件应使用GB/T 33190-2016规定的版式文档格式,不应使用PDF格式”。

  2.《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 版式文档》(GB/T 33190-2016)第5.1节文档特性“OFD应具有真实地保持文件中版式信息的特性,且这种特性不随着软硬件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3.《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本市按照电子证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机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签发的电子证照应当向市电子证照库实时归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查询房屋登记信息和地籍图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一、任何人经房屋产权人授权,可查询包括自然状况、限制状况和权利人信息等在内的房屋登记信息。产权人可通过'渝快办'平台、全市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授权他人查询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