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赴太谷区、平遥县调研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及“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工作

来源:权益利用科 发布时间:2023-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86日晋中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真正把改革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818日,市局专项督导组一行下沉一线,太谷区和平遥县调研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同时听取了下一步加快“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具体的打算和措施,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督导组指出,试点县(区)要积极落实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入市试点工作视频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276号)工作要求,扎实完善入市前期基础工作,审慎稳妥推进我市试点工作。

督导组要求,今年全市“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树立交账意识,迎难而上,精准施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

7c16e31334404b198b0b3f2e49f4f7bb.jpg

17b94336bc34430785b6eccc44bb423e.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