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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第2号总林长令

来源:林草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市委书记、市总林长常书铭,市长、市总林长刘星签发2023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严格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令》,明确要求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资源监管责任,以涉林涉草案件整治整改为重点开展定期检点、巡林督查,对于影响大、矛盾深、问题突出的案件必须靠前指挥、主动应战、高效调度、全力化解,坚决杜绝矛盾升级、事件扩大、整改乏力。要牢固树立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意识,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增量,消除存量。要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监管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构建林草资源监管长效机制。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能力、组织能力、应对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专职队伍正规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扎实组织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防火宣教引导,严格管控野外火源;防火期内,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倾斜保障一线防控力量和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

要清醒把握本地及周边区域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形势,做好日常监测、专项普查和常态化检疫执法工作,健全完善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应急体系建设。与外省接壤的县要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信息共享、沟通协助,严防输入,确保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9.5%以下。

同时,总林长令强调,凡发生重大森林草原资源案件、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严肃追究属地总林长责任。(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