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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市广大干部、全体市民朋友: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我们的共同责任,需要全市人民自觉行动、主动参与、积极防范。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清明节到来之际,特向全市广大干部和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全市党员干部和市民朋友要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人大《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市政府“双火八条”和各县(区、市)《禁火令》规定,自觉投入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要形成防范合力。广大市民朋友要谨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自觉做到不烧荒燎堰、焚烧秸秆、明火作业,不在林草区吸烟、野炊、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看护、监管工作,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险应当立即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三要文明绿色祭扫。清明节是传统的祭祖扫墓节日。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和传播者,营造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市民朋友要自觉摒弃烧纸钱、放鞭炮等旧习,采用植树献花、家庭追思、寄语信箱、植树祭奠、悬挂丝带、诵读祭文等祭扫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之情,践行和弘扬文明祭扫新风尚。

林草防火,人人有责;保护家园,人人尽责!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自觉地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争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安全有序的维护者,为建设美丽家园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晋中市文明办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