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不动产档案移交进入攻坚阶段
不动产档案移交进入攻坚阶段
为了加强部门衔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山西省房屋登记资料移交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6〕204号)要求,按照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5日介政办发〔2016〕8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工作,统一移交范围,规范交接程序,保障房屋登记资料完整与安全,确保房屋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甄局长、郭总规多次与市住建局沟通,上门解释有关文件精神,不动产的同志们对具体移交方案进行了多次研究讨论,反复与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就具体移交事项,我局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介休市房屋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成立了房屋登记档案移交工作小组,确立了双方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在2017年9月前完整地拷贝移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发证系统正在协商共享方案,房屋纸质档案目前已扫描4.3万卷,完成总量的百分之九十,房屋纸质档案将在2017年11月底前开始全面移交。
由于林业纠纷调解职能还保留在市林业局,解决纠纷时需要查阅档案,我局于林业局进行协商,制定了林业档案资料共享机制,由不动产对林权纸质档案进行扫描数字化,成果双方共享,纸质档案保留在林业局,目前已完成林业档案扫描2万页。
不动产数据整合
不动产数据整合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基础,按时完成数据整合工作是国土资源部对党和国家的承诺,按照省厅要求,全省必须在11月25日前向省厅汇交整合数据成果,我局委托北京中天博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介休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于2016年9月23日委托搭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信息平台,制定了《介休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方案》,按照《山西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建库与成果汇交指导意见》的要求,将分散存放在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的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梳理、规范、整合,形成关系明确、准确现势、空属一体的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成果。现已基本完成介休市城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发证数据整合工作,实现了“房落幢、幢落宗、宗落图”。具体如下:
1、档案扫描及提取
国土档案纸质档案的整理与扫描工作自2016年10月8日开始,2017年6月已全部完成,总计11180份,共计38万页,并将扫描后的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
‚房产档案的扫描自2017年7月12日开始,目前扫描并整理约95万页,4.3万份,约完成总量的89%。房产档案扫描工作预计12月10日全部完成。
ƒ林权档案已扫描2万页,约100份,约完成总量的3%。待房产档案扫描完毕后,继续开展林权数据整理工作。
空间数据成果
空间数据整理是基于二调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参考匹配一调数据的地籍号和权利人,并结合日常登记发证空间数据及登记发证纸质档案。其中:行政区划数据1条;地籍区数据29条;地籍子区数据283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2104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1条;自然幢1145条。
截止目前,存量数据整合成果已经经过不动产存量登记数据质量检查软件质检,并已完成:
(1)《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实施方案》
(2)《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技术细则》
(3)《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质量检查报告》
(4)《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报告》
(5)《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报告》
(6)《介休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申请书》
(7)《介休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资料清单表》
(8)《介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接收台账》
数据库成果已通过软件质检。
按照晋中市局要求,我局将在11月23日向市局提出申请,准备向省厅汇交介休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
(不动产登记中心 潘峰、冀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