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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办事指南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遗产管理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二、设定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三、申请主体:遗产管理人

四、查询范围:被继承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或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五、受理条件:查询的不动产属于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管辖范围; 查询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且符合形式要求;查询主体及其内容符合规定;查询目的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2、遗产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种即可:

(1)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a、遗嘱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b、遗嘱执行人(即遗产管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

a、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b、所有继承人出具的遗产管理人书面推选意见原件;

c、遗产管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继承人没有推选遗产管理人的:

a、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需核验原件);b、继承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为遗产管理人的:

a、没有继承人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书面情况说明及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书面承诺;

 

 

 

 

b、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

a、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法律文书;

b、遗产管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①上述指定或推选的遗产管理人为非自然人的,还需提供相应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确实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的,适用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

七、办理地点:政务大厅不动产信息查询窗口

八、办理时限:即办件(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

九、是否收费:否

十、办理结果: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或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复制件

十一、办理流程:

申请   查询资料审核      查询      出具查询结果

 

 

 

 

 

咨询电话:3203015  3067116

投诉电话:3039905

纪检监督电话:336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