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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办事指南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司法查询

二、设定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三、申请主体:公安、检察院、法院等

四、查询范围:被查询人及单位名下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或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五、受理条件:查询的不动产属于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管辖范围; 查询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且符合形式要求;查询主体及其内容符合规定;查询目的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材料:

1.本单位出具调查令(或介绍信)原件;

2.工作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七、办理地点:政务大厅不动产信息查询窗口

八、办理时限:即办件(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

 

  

九、是否收费:否

十、办理结果: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或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复制件

十一、办理流程:申请 → 查询资料查核 → 查询 → 出具查询结果

 

 

 

 

 

 

 

咨询电话:3203015  3067116

投诉电话:3039905

纪检监督电话:336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