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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不动产权利人

五、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六、受理条件:

申请登记事项在登记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规范。

七、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或受托人身份证明;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5.涉及土地面积、界址方位变化的,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九、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特殊环节告知:无

十一、预约办理:不支持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免收登记费。《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十三、示范文本、表格下载地址:

http://10360.sxjz.gov.cn/

十四、申报途径:不动产登记窗口。

十五、办理流程:

受理(即办)→审核(1个工作日)→登簿(1个工作日)→缮证(1个工作日)→发证→归档

十六、审批结果:不动产权证书   

十七、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市民之家

十八、物流快递:邮政速递物流

 

 

 

 

 

 

 

 

咨询电话:3203015  3067116

投诉电话:3039905

纪检监督电话:336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