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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企业转移双方

五、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六、受理条件:

申请登记事项在登记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规范。

七、申报材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书)

3.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

4.买卖合同(原件1份)

八、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九、承诺时限:0.5个工作日

十、特殊环节告知:无

十一、预约办理:不支持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非住宅类550元/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十三、示范文本、表格下载地址:

http://10360.sxjz.gov.cn/

十四、申报途径:不动产登记窗口。

十五、办理流程(一个环节):

企业专窗办理,受理审核、核缴税费、缮证发证0.5个工作日办结。

十六、审批结果:不动产权证书   

十七、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市民之家

十八、物流快递:邮政速递物流

 

 

 

 

 

 

咨询电话:3203015  3067116

投诉电话:3039905

纪检监督电话:336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