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山西鑫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10-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山西鑫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太国用(2012)第08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山西鑫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6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