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山西诚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山西诚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晋开国用(2011)字第0201001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西诚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4月12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