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申请补发承诺书(刘爱军)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刘爱军: 因保管不善,将市国用(2011)2100343号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申请补发。并承诺由此产生的所有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本人(单位)自负。 2016年11月24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