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靳丽杨)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靳丽杨:因保管不善,将晋(2023)晋中市不动产权第003456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靳丽杨2023年9月20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