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田雪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田雪梅:因保管不善,将00129045号房产证、市国用(2014)2102078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田雪梅2023年9月20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