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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森林草原防火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森林草原防火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按照省人大《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市政府森林防火“双八条”有关规定,全面排查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隐患,充分夯实林草火灾防控基础,确保林草资源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管理的基础上,迅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林草防火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生态安全,为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晋中市森林草原防火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行业领域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日常性工作事务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防火科、防火工作站具体承办。

三、重点内容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健全各级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庄、防火队伍包山头、管护人员包山口的“四包”工作措施;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抵制野外用火背书签字,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网格化管理,将防控责任压实到人。

(二)严格管控火源。各类护林员、管护员要全部上岗,实现巡查管护全覆盖;森林草原防火站卡要全部启用,特别是有林乡镇、国有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进山入林路口、沟口要加密设卡,严格加扫防火码,严格检查人员、车辆,严防火种进山入林;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要坚持重心下移、靠前驻防,有火处置火情,无火备装巡查;要加强管理林区及林缘地带施工、作业人员、单位,及时备案并制定管控措施。各乡(镇)村(组)要对返乡人员、老人小孩、牛羊工、“痴呆傻聋哑”等重点人群加强监管,同时对辖区林区内墓地逐一摸排,建立台账并确定专人监管。

(三)狠抓源头治理。各县(区、市)要深入推进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统筹各方力量,全方位清理林区及林缘周边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广秸秆全量综合利用技术,实行秋耕秋清,特别是对林缘300米范围内耕地、二坡地、小块地农田剩余物要全量清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管控易燃祭品,全方位禁止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

(四)推进专项排查。各县(区、市)要深化林草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落实,按照《晋中市林草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整合应急、林草、能源等部门及电网(电力)公司等单位的力量,对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五)严厉打击查处。各县(区、市)要持续巩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成果,应急、公安、林业及当地乡镇要继续联合行动,严厉查处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公安机关要一村一警部署警力,包保到村,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林区及林缘300米违法露天焚烧及在林牧区、林草景区野外吸烟、点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六)深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市)要全覆盖、多角度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厂矿、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沟口、路段要密布标语彩旗、密设碑牌旗阵,全力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电台、电视台、报刊及其他新媒体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一步倡导献花植树、家庭追思和电子冥币网络祭拜等文明祭扫方式。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丧葬陋习,逐步转变春节等时节祭祀风俗,倡导“清明节”集中祭扫。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主体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行业监督检查与各部门联合督查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分三步推进。

(一)自查自纠(即日)。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森林草原防火职责,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各县(区、市)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森林草原防火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迅速组织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风险隐患。

(二)集中整治(1月-3月)。各县(区、市)要组织有关单位对职责范围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逐一进行检查;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森林草原防火职责对县级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全面督查检查,集中整治风险隐患,充实夯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基础。

(三)综合督导。市森防办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市)和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站在维稳定和促发展的政治高度,切实将森林草原防火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按照“防未、防危、防违”原则,从严落实防火责任,严防火源进山入林,严实抓好源头治理,严格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野外用火,深入防火宣传教育,全力维护林草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部门协作。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省人大《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双八条”措施,深入推进林区及林缘可燃物清理、林草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等专项行动,及时掌握排查进度和整治情况,对存在隐患和工作漏洞问题要紧盯不放,切实拧紧森林草原防火在“最后一公里”责任链条,真正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开展排查整治,形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专项排查整治走形式、走过场,市森防办将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排查不认真、不仔细,整改治理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因专项排查整治不力而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市)和市森防指有关单位要确定专项行动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确保随时进行工作沟通,联络人有关信息(见附件1)及县级专项行动方案于1月14日报指定工作邮箱。联络人于每周五12点前(按附件2、3)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其中负面典型案例至少1个(参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典型案例模板);3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丁杰锋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话:0351-3023196

邮箱:jzsf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