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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国土局出庭应诉土地整理项目合同纠纷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8月17日 介国土整理中心 信息员:赵然

近日,我局整理中心收到市法院传票,事关我市绵山镇东欢村村民任桂峰与东环村村委会的承包合同纠纷中涉及我局立项的东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案件焦点承包地位于东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东侧,由村民与村委口头协议将不属造地范围纳入工程造地区域,而引发纠纷。

8月15日上午9时,我局委托法律顾问出庭应诉答辩,请法院驳回原告对我局整理中心提出的诉讼请求,并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据悉,我市绵山镇东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5月22日由介休市绵山镇东欢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我局于同年9月10日批准立项(介国土字【2012】78号),并经立项、实施、验收三个阶段,最终正式验收。由于在施工阶段,完全由施工中标单位与村委及原告三方协商沟通解决,且案件承包地不属于造地项目区域,故与我单位整理中心无任何关系。

仅以此案提醒单位各股室、所队,在开展工作时既要依法依章履行职责,又要保存、收集相关资料及影像,确保发生纠纷时,以备查询。